天涯煮梦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33小说网www.teamfansstore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审判结束后,叶凡回了趟飞舟,把自己的聚罡钵,迷你药田取走。

当日下午,就独自到踏箭山庄任职了。

这踏箭山庄,是三长老秦灵云的私产,乃是秦灵云数万年前的故居。

那时候,秦家尚未建立上庸古族,而秦灵云也尚未修炼,还是一个羞答答的千金小姐……

后来,秦灵云成为高阶武者之后,便用特殊材料,将踏箭山庄一番修缮,这才能让这山庄,伫立万年而不朽,留到现在。

久而久之,上庸古族当代族长,干脆就把这个山庄,完完全全的送给了秦灵云。

踏箭山庄,占地上千平,叶凡前世,去过的苏州园林式建筑风格。

站在踏箭山庄门前,叶凡突地觉得,眼前的一幕,似曾相识。

“是了,一百多年前,还是个普通人的我,便是站在这样一座门前。

只不过,那时候是避暑山庄,而现在,是踏箭山庄罢了。

时间,过的还真是快呢。”

叶凡感慨一句,便是走入了踏箭山庄。

这踏箭山庄与上庸城,并未相连,是一片独立的区域。

叶凡二话不说,直接打卡。

“系统,我要在这里打卡。”

“叮!打卡成功,打卡地点,踏箭山庄,恭喜您,获得‘灭日弓’一张。”

光芒一闪。

一张造型精致,通体金黄,还闪烁着微微金光的长弓,便是出现在叶凡的眼前。

叶凡将弓接住。

这长弓没有实体箭矢。

只有武者,才能使用。

使用时,将元力注入其中,便能形成元力箭矢,而且还可以自由调整箭矢的数量。

由灭日弓生成的元力箭矢,自带‘追踪’功能。

也就是说,哪怕是第一次使用弓箭,都能准确的射中目标。

同时,灭日弓和神王拳套一样,本身也是一个元力增幅器,但没神王拳套那么变态。

灭日弓可对元力进行十倍加成。

也就是说,如果叶凡是一品尊者,能射出大概相当于三品左右尊者元力威力的,箭矢。

“倒是个不错的兵器。”

叶凡将灭日弓,丢入戒指,心情大好,便在踏箭山庄,溜达起来。

很快,他便转完了整个踏箭山庄。

叶凡最后到了一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哥哥~让咱为你按摩吧~——小恶魔妹妹的按摩服务

哥哥~让咱为你按摩吧~——小恶魔妹妹的按摩服务

Saxi
妹妹是一名高一的学生,长的还挺好看的,听说他们班还有不少男生给她寄情书,至于她为什么没有答应,这我倒是不知道。
玄幻 连载 0万字
前方高能!修仙者已抵达战场

前方高能!修仙者已抵达战场

夏日漱口
+这是一个人人都有机会觉醒成为神只的星海时代。 杨柏五次觉醒失败后,第六次终于觉醒仙界神域,将异世大陆的修仙者招来做眷属。 人族作为公认最弱的神只种族,一直被处于鄙视链的最低端。 但就在众人还在讨论天使巨龙种族哪个更强时,杨柏带着手下无数的人族修仙者已无敌于世。 “提剑斩神明,真是有趣!”某位大剑仙如此说道。 “桀桀,由你们来做老夫得道飞升的头号血食再适合不过了。”某位老魔头笑道。 “我,圣虚公子
玄幻 连载 59万字
七零年代作精美人

七零年代作精美人

酒筝
文案:【1】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,貌美肤白,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,背后都在指指点点。叶明珠有些委屈,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?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?在看到褚南延的第一眼,她就知道,这个男人清冷矜贵、优雅内敛,天生属于她,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……嫁给他。褚南延最近有些苦恼,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,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。送吃送喝不说,总是偷偷亲他。阴暗墙角边
玄幻 连载 83万字
社恐正太魔王只想当咸鱼

社恐正太魔王只想当咸鱼

是久菜
[种田][单女主][从零开始][改造异界战斗理念] 颜牧带着他制作的半成品游戏穿越到契灵大陆,成为不朽迷宫里身高1米3的咸鱼,社恐,语言天赋极差的白毛正太可爱版魔王大人。 于是,他无敌了! 但又没有完全无敌… 获得了无限的血量,以及无法造成伤害的攻击… 每天也就是布置布置迷宫,坑坑进入迷宫的冒险者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… 嗯,或许可以抓个公主回来?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? 就是这个公主怎么感觉哪里
玄幻 连载 128万字
全民兽化:我开局成了霸王龙

全民兽化:我开局成了霸王龙

无祭
新年交替之际,天空一片血红,全民兽化!天地灾变!是恶魔的游戏,外星入侵,还是神明的惩罚……苟活三年的陈楚身死,意外重生回到全民兽化前一个星期,为弥补心中遗憾,开始了腥风血雨的征程……
玄幻 连载 0万字
多情女盗的悲剧

多情女盗的悲剧

不详
明朝永乐年间,北方出了一个女盗,一个美丽而勇敢的女盗。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,只知道她貌艳如花,肌肤洁白如雪。她常穿一套红衣,骑一匹白马,使一杆银枪。她美艳如凤凰,往来飘逸,又如飞翔九天的凤凰;她的衣服红似烈火,她又敢爱敢恨,性情刚烈如火,因此人们就叫她火凤凰。她武艺高强,她的银枪无人能敌。她的枪法快而淮。她能飞马奔来,用银枪将地上的一粒豆子一劈为二,百发百中,从不失手。
玄幻 连载 0万字